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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花神与火神的私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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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玛妍葵早就听说过幻焰,花神与火神的私生女,天资聪颖,艳冠神界。只可惜,幻焰终究只是个私生女,若不是私生女,以幻焰的品貌是的确可以配得上太子瑾誉的。虽然,六界都是这么传说,但芜玛妍葵始终没有一次是真真正正地亲眼见过幻焰的真容,如今这个疑似幻焰的夏紫瑛就在她的面前,的确令她另眼相看。
    
    她记得六界有一个传说,花神的胭脂盒里藏着万千花草的灵力,可以实现各种愿望。她其实已经贵为鹰族的女王了,还有什么愿望呢。不过是一直爱着行云罢了,而最想得到的也不过是行云罢了。
    
    紫瑛回过神来看着芜玛妍葵,心底却叹道,行云说她有七分像莯莀,可是莯莀应该是个骄傲又温柔的小公主,比起眼前这位女子,那一双锐利的眸光,仿佛能够看穿千军万马,她举手投足间的硬朗,却颇有几分霸气,紫瑛甚至可以想象她在马上那种飒飒的英姿。
    
    紫瑛似乎也感觉到芜玛妍葵对自己莫名的注视,遂有些不自在地移开眼光,往行云身边挪了挪步子。芜玛妍葵却立刻上前,横在紫瑛和行云之间,道,“你一个凡人,倒是很懂得贴近妖尊么。”
    
    “英乔,她是我妹妹夫妇的救命恩人,她明日便会离开蝮蛇岛了。”行云说着,美丽的眸子里映着芜玛妍葵颇为得意的神情,她的脸像一轮倒影在清波之中的灼灼红日,热烈而夺目。
    
    紫瑛有些疑惑,她不是芜玛妍葵么?怎么还有个名字叫作英乔呢。
    
    她笑着,道,“行云,原来你还记得我的名字,英乔啊。不过,我如今贵为女王,已然改名为芜玛妍葵了,你不如叫我阿葵也好啊。”
    
    行云没有应她,只是对着紫瑛道,“你既然已经决定明日启程了,便早些安歇吧。我送你回去。”
    
    对于行云的蔑视,芜玛妍葵显然很生气,染成金色的指甲深深地嵌入掌心,连手掌上的皮肤都被扎得发白。她不知怎么就变换出一把红穗鎏金赤铜的长枪,握在手中,迎着风的红穗飘扬起来,和她唇边飘扬起来的长发是一个弧度,一样这般豪情万丈。
    
    紫瑛回眸来,对着行云温婉一笑的时候,那柄红穗鎏金赤铜的长枪,尖利的枪头已然直直地刺了过来,横在紫瑛和行云之间,枪头微微往紫瑛这边偏了一些,几乎在紫瑛雪白的容颜上划出一道血痕。幸好,行云眼疾手快,他握住那支三棱枪头,鲜血从他紧握的指尖流淌而出,滴落在土里,开出暗红色的罂粟花。
    
    芜玛妍葵稍微使劲抽了抽,想要从行云手中抽回长枪,却发现他竟然握得这么狠。要知道,这并不是普通的长枪,而是可以笔直刺穿山峦,刺入地狱的夺魂枪。行云这般握着,是要断骨的意思么,倘或芜玛妍葵再用力一些,只怕要断了他的手掌。
    
    然而,芜玛妍葵怎么舍得,那么漂亮娇娆的一双手。
    
    “行云,快放手!”芜玛妍葵警告道。
    
    行云并没有如妍葵之意,只是淡淡笑道,“你总说我是唯一胜过你的人,但其实我并不是不会输给你,你看现下,难道不就是我输了么?”
    
    “你是为了她输给我么?”妍葵不善的眼神掠过紫瑛的脸上,紫瑛一向淡定自若的神情却也蒙上了一层惊讶。她没有想过芜玛妍葵会突然袭击她,也没有想过行云会为了救她而伤了自己这般深重。他那双手弹得了琴,提得了剑,还煮的了茶,为了她而受伤,无异于暴殄天物。
    
    紫瑛想着,就把手搭在行云的手上,行云眉间轻轻一凝,心上微微一动,遂心软将手从那枪头上移开。但这一刻,他和紫瑛的手握在一处,妍葵自然是要光火的。妍葵一个收势,极迅猛,翻身一跃,在半空旋了弧度,枪收在背后的时候,缓缓落地,很漂亮的一记回旋。
    
    紫瑛觉得妍葵这样通身的侠气,其实刚刚好和行云妩媚的外表互补。紫瑛看着妍葵,妍葵也看着紫瑛,妍葵和人对峙的时候,一直都是凶狠的,自幼她便觉得和敌人对阵,不能输的是气势,哪怕被打倒在地,那双眼睛里依旧是这般坚定不移的气魄。
    
    紫瑛和妍葵的沉默,行云却忽然说道,“你怎么忽然抽出了金戈,这不是在战场上,也没有你的敌人!”
    
    妍葵冷笑道,“怎么没有!”
    
    “英乔,我不知道你今天过来做什么,但是我没有空陪你打架,你且回去吧。”行云面色不悦,下了逐客令。
    
    妍葵皱着眉,倔强的唇被咬的失了血色,她大声地对着行云离去的背影,喊道,“之前在亦铎山上的那些岁月,你果真都忘了么?”
    
    行云依旧没有说话,拉着紫瑛进入蛇堡。那一夜,狂风大作,忽然又下了一阵暴雨。紫瑛躲在屋子里,奢铃却找了过来。奢铃提了一壶极香醇的黄酒,她告诉紫瑛这种酒的名字唤作七月,因为酒性烈的就像流火七月一般。
    
    奢铃给紫瑛斟满了一盏酒,单单闻着酒味,就逼得紫瑛头上一阵发昏,更遑论将它一饮而尽。奢铃见到紫瑛的迟疑,遂笑道,“这酒若入喉,可是会一路灼烧到腹部的。不过,从前我哥哥极爱喝,若不是遇见莯莀姐姐,他可能会一直爱喝这种酒的。尤其是在亦铎山的时候,一日都少不了这酒。”
    
    紫瑛看着奢铃,手中握着酒,酒光反射在奢铃的眼睛里,纯美清澈。紫瑛问奢铃道,“你是不是有什么想要告诉我呢?”
    
    奢铃看了看窗外的雨,叹道,“前阵子的暴风雨尚可理解,但是今夜这雨来的蹊跷。她们鹰族,其实很少会用操纵风雨之术,因为那不是她们所擅长的。她若是执意操纵这样的术法,无异于自残。”
    
    紫瑛有些纳闷,道,“那么,为何她要这么做?”
    
    奢铃笑着,取了几滴七月沾湿了十个手指,她的手宛如舞蹈时一般张扬在空中,随着她口中念出的决而慢慢地划出光束,在空中凝成了一个星型的枷印,枷印宛如烟火一般瞬间灿烂,瞬间陨落。陨落以后,幻化出一片回忆的镜幕。
    
    这大概是行云年少时的模样,按着蝮蛇的年岁算起来,他那是大约百来岁不过。长发随意一根靛蓝色的绸带扎在而后,额前还松松散散地落下几丝,他盘坐在一处山崖上,山风冷冽,拂在他的耳畔。他双目紧闭,中指半屈,食指直立靠在唇上,不知默默念的是什么决。
    
    那一串决念罢,他忽然睁开眼睛,狭长的眼睛里那双墨绿色的瞳孔空凝在远方,仿佛没有聚焦。与他所坐的山崖对面的高峰忽然引发一阵的爆炸,墨绿色的浓烟缠绕在山峰之中,巨响回荡在山谷,震耳欲聋。
    
    他起身,从容立在山巅,一拂衣摆上那些被震飞而溅到他身上的碎屑,唇角勾起一抹笑意。前阵子,他从师父那里得了这上层的术法秘籍,便躲到亦铎山来潜心修炼,他想自己若是炼成了,就比其他兄弟又胜了一筹了,因为他要做父王心中的世子,势必要使得自己更加突出一些。
    
    然而,他却不知道,亦铎山半山腰上搭了个擂台,鹰族家的七姑娘英乔正在比武招亲。因为他的这么一震,把人家辛辛苦苦搭了八个月的擂台给震塌了。这位英乔小姐既然选了比武招亲这个方式,可见人家本尊就是个武艺超群的姑娘,哪里能受得了这样的屈辱。于是,带了一票人杀上山来。
    
    行云因为练成了这术法正十分高兴地攀在树上掏鸟蛋,看到一个小姑娘,一身红绸为衣裙,无花无纹,只是红的纯粹,像一张旗,一下子就蒙住了你的眼眸,什么都看不见了。行云掏鸟蛋的动作僵在半空,定定地一直看着她。
    
    连看着幻境的紫瑛,都在那一瞬间觉得,其实芜玛妍葵原本的面目,也是很好看的,算得上一代佳人。浓眉大眼,红唇丰盈,虽厚却不大,像雪地里一颗鲜红的莓果,令人忍不住想哟一亲芳泽。
    
    “是你,捣了我的擂台么?有没有胆子下来和我一较高下!”她在树底下对着树上的人叫板,却猛然发现树上的人在掏鸟蛋,一时火气更盛。也不等他回答,一个飞身,执着那杆长枪,笔直杀了过去。
    
    枪头锋利,划过的树枝全都断裂,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行云也不傻,左闪右躲的,他倒是不屑和一个女子动手,但这个女子的功夫的确令他刮目相看。行云一阵躲闪下来,她的枪已然围着这棵树戳了一圈了,等她终于收手,停在半空的时候,那棵树的树冠基本上已经被她砍空了,唯独剩了一根树枝,就是行云站着的那根树枝。
    
    因为这棵树原本就是生在悬崖峭壁之上,山风之大,现在又站了个行云在树上,又单单是一根树枝,经不起山风吹拂两下,已然是摇摇欲坠了。她得意地看着他,笑道,“功夫不错么。不过,你命不好,遇到本公主了。有本事,你再躲啊,现下还能躲到哪里去。”
    
    行云有些无奈,叹道,“这位什么公主,我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你,但是你一个姑娘家,身后还带着这么多男人,也不好看见人就砍吧。虽然说,我也不是怕你人多势众,但是我怕我若果真出手了,你会输的很惨,回头又说我一个男人欺负你小女人,我多不合算啊。”
    
    她听了这话,自然是不开心的,脚下一跺,那内力惊人的雄厚,扬起尘土飞扬,迷人眼眸。只是行云所站的那根树枝也被她这一跺,给震断了。行云就这么笔直随着树枝一起堕入山崖,其实他还蛮享受这种忽然的下坠感的,并不打算用个什么术法让自己飞起来。
    
    然而,正当他极度享受的时候,忽然发现身边飞来一抹熟悉的身影,他自以为是地肯定了这个姑娘心软,一定是追下来救他的,于是伸出手来等这个姑娘来带他飞起来。谁知道人家姑娘身姿一转,直接甩了他的手,去追那窝鸟蛋。
    
    行云这个面子被拂大了,很是不悦,于是飞身而起,追着那红衣姑娘捧着鸟窝,一路追上山峰。她落地的时候,行云也落地,便开口道,“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心狠,看到我坠崖,也不救我!”
    
    她回头来,瞟了一眼,眼睛里分明是笑意宴宴的,但面色却故作凝重,道,“你砸了我比武招亲的擂台,我若是救你,那我岂不是傻了。”话虽是如此说着的,但是她方才的确是因为担心他,才追下山崖的,因为看到他享受的表情,才转而去救这一窝鸟蛋的。毕竟能一连躲过她九十九招的,定然不是泛泛之辈。
    
    他疑惑道,“一国公主,还需要比武招亲?我们蝮蛇族的公主,从来都是定国亲的,只能嫁给皇子,世子。你们倒好,很自由么。”
    
    “我们鹰族素来崇尚自由。”她自信满满地说道。
    
    行云一笑,原本就是颠覆三观的妩媚容颜,瞬时变让山河都失色。她在那一瞬间被定格了眼睛,定格了心灵,定格了魂魄。她问行云,道,“你是蝮蛇族的?”
    
    行云点头,道,“欢迎鹰族的公主来我们蝮蛇岛做客,顺道说一下,我叫行云,鹰族的三公子。不知道姑娘怎么称呼啊?”
    
    “英乔!”
    
    第一次见面,他就砸了她比武招亲的擂台,她一直觉得这个就是天意。天意要她在那一年不能出嫁,因为她要用一年的时间去爱上行云。
    
    那是她和行云分开后的半个月,她听说蝮蛇族的三位公子为争取世子之位,在蝮蛇岛上比武。她因此很想去看个热闹,又想起半个月前那个叫行云的说自己是鹰族的三公子,因而更有了兴致。
    
    她将自己想要去蝮蛇族观战的想法告诉了鹰王,鹰王觉得这是个窥探他族术*力的好机会,遂应允了。于是,次日清晨,英乔便领着一队轻骑上路的。因为事先寄了拜帖,到了蝮蛇岛的时候,是行云的贴身侍卫前来迎接的。
    
    那时候的她不禁觉得行云这个人还算是贴心周到的,因为到的比较晚,校场上的比试早就开始了。这一场比的是马术,换了骑装的行云显得更加意气奋发,身姿挺拔地骑在一匹红棕色的骏马上,笑意隐约而迷人。
    
    他其实早就注意到西角门边站着的她,那一身红衣总是这般灿烂夺目。他觉得,这样的女子若是娶回来当王妃,挺好的,起码能够收获不少艳羡的目光。的确,这个便是他年少时,还不懂爱情时的浮夸。
    
    然而,英乔的姿色实在太引人注目了,她只是静静地站着,已然引起场上三位公子的青睐。尤其是二公子,他觉得他宁愿输了命,也要赢得这场比赛,只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笑。
    
    骑马比枪,既考究马术,又考究枪术。所以,这场比赛,作为枪术和马术都十分精湛的英乔来说,她的确很有评判权。二公子的马术的确很棒,他策马驰骋,游刃有余,只是急于表现自己的长处,却忘了手中的枪。大公子的枪术也是绝顶出色的,若是和英乔打一场,起码也要过百招才看得出胜负来,但是马术却不那么完美。论起,三公子,马骑得这么随性,一点都不像是内行人干的事儿,连提个枪都好像手上没劲似地。
    
    然而,英乔不知道为何,对于三公子行云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总觉得这场比赛赢的一定是他。英乔目不转睛地盯着校场,彼时大公子因为马术不如二公子,已经让二公子占了上风。毕竟,马上枪术,马术不精是很吃亏的。而且大公子又过于在乎身下的马,败下是必然的。
    
    二公子打赢了大公子以后,气势更胜,直接调转了马头,冲着一直悠悠闲闲地在场外转圈的三公子行云。行云也不觉得有什么,二公子的枪过来了,他就挡一下,二公子的马跑过来了,他就骑着马躲一下。整个过程,就像是没吃早饭一般的毫无气力可言,英乔都看得有些无奈了。
    
    但是,不知怎地,这么软绵绵地打了这么久,行云就是不曾败阵,场下的看官全都呵欠连连了。蓦地,二公子忽然从袖中飞出几支暗标,冲着行云的马腿击去,动作之快,一般人的确很难发现。
    
    然而,英乔和行云都不是一般人。行云提着枪往马腿上一拦,二公子趁势将长枪击向行云的左肩,行云左肩一闪,左臂狠狠地将长枪夹住,二公子无论如何使力都拔不出枪来。行云用隔空腹语,问道,“二哥,您这是要置我于死地。”
    
    “王者之争,素来都是你死我活。”这便是二公子的回应。
    
    行云眉目一皱,比试前,他答应了母妃一定不会伤害二公子。因为二公子虽然一直养在理贵妃的膝下,但却是和他同一个生母的亲哥哥。当年因为母妃的位份不够高,不可以亲自抚养哥哥,母亲心中多少有些歉疚,所以凡事上都会让行云让他三分。
    
    后来理贵妃死了,母亲被封为贵妃,二公子也终于可以回到母亲的身边。但是他对母亲,对行云都不若对理贵妃那般亲昵。母亲总是说不怪他,行云也不欲与他兵戎相见。然而,他却不这么想,在行云稍微放松,放过他的枪之时,他收回枪头故意一偏划过行云俊逸的容颜,一道血痕赫然落在他的干净脸上。
    
    英乔却不知哪里来的盛怒,一个飞身,祭出长枪,枪头对着马上的二公子飞刺了过去。二公子抬手一挡,英乔的枪回旋在半空之中,英乔飞身接住了自己的枪,落在地上,瞠着漂亮的大眼睛,直直地将二公子看着,道,“胜之不武!”
    
    二公子却从马上下来,冲着英乔作揖后,道,“这位姑娘,在行风看来,只有胜者为王,兵不厌诈这样的词汇,才算得上好词汇。”
    
    英乔的墨发红裙飘扬在风中,她不大不小的声音回荡在风中,冷冷斥道,“你以为他会输给你么?他连我都赢过了,你若不信,同我比划一场,倘或是你赢了我,再说。若是你输了我,那就更别谈赢了他了。”
    
    行风面色有些不悦,却因为喜欢英乔,强忍怒火道,“姑娘同我皇弟很熟么?”
    
    “不算熟,一面之缘而已。只是我曾输给了他,他若再输给你这样的人,我觉得没面子。来吧。”英乔说着,已经划出长枪。
    
    行风的心性素来高傲,怎么会受得了英乔的挑衅。英乔的红穗鎏金赤铜枪,三棱尖锐的枪头招招都以逼人的气势攻向行风的咽喉,心脏,腹部,不留余地。行风的愤怒彻底被英乔激起,他也执着长枪向英乔攻击,只是招招阴损,都在手筋脚筋的位置,似乎是想要废了对方的功力,还要对方落下终身残疾。
    
    英乔最是看不惯这样的武功,自是不曾留情。英乔毕竟是个女子,她最知道自己如何利用女子的优势取胜。她微微的一个旋身,腰肢轻软,绕过飞旋的长枪,以枪为自己打了个掩护,绕到二公子的身后,轻轻拍了他的肩膀,对他无限娇娆的一笑。他果然迷情于此,又忘了身后正快速飞来的红穗鎏金赤铜长枪,三棱的枪头对着他的太阳穴,几乎要刺入肌肤,刺穿脑浆。
    
    千钧一发,另一柄长枪从东南方向飞过来,打落了英乔的枪。英乔好像并无意外,闪身躲过行风的掌风,一抬手将他的手掌握着,笑道,“二皇子,我们说好的比枪,你对我用掌,你是不是向来习惯使暗招啊?”
    
    行风笑道,“你刚刚不是也对我使坏了吗?”
    
    “有么?我只是忽然觉得你的背影可能比较好看,我看过了以后,也不觉得了。”英乔说着,放下他的手,他衣袖里藏着的暗标因此被甩落在地,英乔看着地上的暗标冷笑,又道,“你是不是该谢谢行云,若不是他出手,你已经死在我的枪下,更没机会对我用掌了。”
    
    英乔说着,眸光看向骑在马上,岿然不动的行云。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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