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859 视察猪场

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笔趣阁www.adbqg.com,最快更新盛唐高歌最新章节!

大棒加胡萝卜这招,郑鹏早就用得炉火纯真,制订出奖励和惩罚的方案,又只用了三天的功夫来解释和推行,仅仅过了三天,火器署的面貌焕然一新,原来磨洋工的现象不见了,一个个努力完成署里交给的生产任务后,剩下的时间想着怎么完善和改进,孙大眼找了一个学徒当助手,又联合了二个跟他志投趣合的匠师成了一个小组,眼里多了希望,脸上也有了笑意。
    
    李隆基听说郑鹏改组卫火器署,对郑鹏的安排很满意,当面嘉奖了几句。
    
    军器监向兵部监管,而火器署直接向李隆基负责,要知设在禁苑里的火器署,就是兵部尚书也进不去,火器署上了轨道后,郑鹏终于可以抽出身来做自己喜欢的事。
    
    一抽出身,郑鹏第一时间就去巡视位于长安北面大约一百里、位于灞河连上的养猪场。
    
    贵乡郭氏刚开始做卤肉时,植根于当地,以贵乡县为中心,不断向四周辐射、扩大,郑鹏已在长安定居,一开始就是目光放在长安。
    
    现在是长安城最辉煌的岁月,人口超过百万,常住人口也超过六十万,这么大的一个市场,只要拿下长安,比在别的地方拿下几个州还要好。
    
    郑鹏还是第一次到这里视察,一下马车,黄三已经早早一旁等候了。
    
    “少爷,一路辛苦。”黄三一边说,一边很有眼色搬过下马凳。
    
    郑鹏下了马,左右打量了一下,点点头说:“这地方选得还不错。”
    
    养猪场背山面水,环境优美,看起来有点像世外桃源的感觉。
    
    背后是山,打柴方便,前面是水,取水也便利,河边有大片土地,也可种植农作物,这里的空气对流也好,很适合养殖。
    
    黄三高兴地说:“都是按少爷的要求办,还请了有经验找了很久才选了这里。”
    
    顿了一下,黄三有些奇怪地问道:“少爷,养点猪,不用那么大的地方吧,你说地方越大越好,小的把附近的山岭和河滩都买下了,费了好大一笔钱呢。”
    
    郑鹏摆摆手说:“目光放远一点,这里不仅是养猪场,以后还会养鸡、养牛、养鱼、种花、种果树,要是发展得好,说不定还会修个旅馆什么的,先拿下来再说。”
    
    “是,是,是,还是少爷高瞻远瞩,只要听少爷的,肯定错不了。”黄三连连应道。
    
    作为老忠奴第一条,主人的话永远是对的。
    
    “行了,进去看吧,对了,安思顺呢,他表现得怎么样?”郑鹏随口问道。
    
    安禄山安排接管岐州的一间酒楼,据说干得挺好,接手没多久营业额大幅上升,也不知安思顺表现得怎么样。
    
    “思顺啊”一提起安思顺,黄三就赞道:“表现得真不错,虽说他是少爷指定的养猪场主事,但他没一点架子,虑心向学,白天跟下面的人一起吃饭一起干活,晚上还向会养猪的老人学习经验,还积极学习怎么给猪治病,现在正在跟下人修围墙呢。”
    
    郑鹏要求修没有大门的猪舍,那些猪平日可以随便走动,采用放养模式,不用圈养,刚开始时是母猪带小猪,现在小猪一天天成大,原来围起来的地方有些不够,最近重新扩建,差不多大半座山都围起来。
    
    这哪里是养猪,差不多是在供养猪仙了。
    
    二人一边说,一边进养猪场,一进养猪场,迎面就是一阵猪屎的味道,跟在后面的红雀看到,忍不住用手捂住了鼻子。
    
    黄三看在眼里,马上让人送来两条薰过香的香帕送到郑鹏面前:“少爷,这里很臭,用这个捂在鼻前会舒服很多,红雀姑娘,你也用。”
    
    郑鹏看了看放在托盘上的香帕,摇摇头说:“不用,你给红雀姑娘吧。”
    
    红雀觉得这里很臭,本想拿过香帕放在鼻子驱散那股臭味,可她看到郑鹏并没有用,犹豫一下,很快摆摆手:“不用。”
    
    真不明白姑爷为什么来这种地方,今天本来有一位侍郎邀请郑鹏赴宴,可郑鹏宁愿来臭哄哄的养猪场,也不愿跟那个侍郎相处。
    
    姑爷都不用那个香帕,红雀犹豫了一下,也决定不用,免得姑爷觉得自己娇气。
    
    外面看不出什么,一进里面,简直成了猪的乐园,只见一头头母猪带着小猪在里面自由自在地走着,一边走一边觅食,说不出休闲,更喜人的是,无论是大猪还是小猪,一个个吃得膘肥体壮,挺着圆鼓鼓的肚子,看起来非常可爱。
    
    红雀有些惊讶地说:“天啊,这里有多少猪,少说也有好几百头吧,刚刚进门时觉得很臭,现在看来,这里这么多猪才这种气味,真是很不错了,嗯,这些猪还挺干净呢。”
    
    普通老百姓,养四五头猪就薰气冲天,这里养了上千头猪还能忍受,算得很不错了。
    
    红雀大吃一惊,所谓的养猪场,以为一百几十头已经很了不起,没想到这里养了上千头猪,规模还真不小。
    
    黄三有些受宠若惊地说:“红雀姑娘过誉了,这些猪都是最近收来的,过半个月还有大约二百头母猪运进来,少爷说过养猪要干净卫生,这样猪才少发病,我们每天都要给猪舍打扫,二到三天就给猪洗个澡,幸好这里靠近霸河,取水平很方便。”
    
    “咦,还引了水呢。”绿姝指着引水的木槽,一脸好奇地说。
    
    “是,山上有一个泉眼,费了点力气,从山上引下来,不过那点水只够人用,像养猪用的水是灞河的水,就用少爷设计的水车汲水,非常方便。”
    
    郑鹏突然开口问道:“那些猪阉割后怎么样,还顺利吗?”
    
    养猪不值得郑鹏巡视,郑鹏最重视就是猪的阉割问题,这个工序直接关系到猪肉的品质。
    
    黄三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回少爷的话,刚开始那些兽郎中找不到要决,第一批阉割三头,结个死了二头,后来技艺有所改进,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大约四头就会有一头抗不过去,小的跟这里让下人,刚开始时天天吃烤小猪崽,后来安思顺到了这里,他跟兽郎中一起阉割了几批小猪崽后,就提出改进的办法,现在阉割十头,最多只死一头。”
    
    说话间,一行人走到一个简易的凉亭边,黄三突然指着前面说:“少爷,你看,安思顺就在那边打木桩。”
    
    郑鹏顺着黄三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安思顺穿着一条有些窄脚的裤子,赤着上身,正用力挥动手中的大木锤,当他把大木锤举过头顶,大喝一声,猛地一发边,身上顿时看到一绺绺精练的股肉,看起来像后世那些建身选手。
    
    特别是那八块腹肌,看起来很让人赏心悦目。
    
    “叫他过来说说话。”郑鹏随口说道。
    
    就想看看这个安思顺,为什么对自己那样自信。
    
    黄三应了一声,很快把安思顺叫到郑鹏面前。
    
    安思顺干活干得正起劲,突然被人叫停,心里暗暗有些不快,当他看到郑鹏在边上的凉亭跟自己招手,整个人楞了一下,接着飞奔过来向郑鹏行礼:“思顺见过东家。”
    
    黄三和养猪场的人手都是郑鹏买回来的奴隶,他们都叫郑鹏为少爷,但安思顺不同,他跟郑鹏只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叫郑鹏作东家就行。
    
    说什么也是将军之子,安恩顺是有些落魄,但他是自己离家出走才这样,不至于卖身为奴。
    
    郑鹏指着旁边的石凳:“来,坐下说话。”
    
    安思顺谢过才敢坐下,还是斜签着坐的,以示对郑鹏的尊重。
    
    “怎么样,在这里干得还习惯吗?”郑鹏开口问道。
    
    “谢东家关心,挺好,不,非常好。”安思顺连忙应道。
    
    以前和安禄山到处游荡,自认是游侠,起码离家出走时是这样想的,现实告诉他,其实跟市流儿差不多,因为游侠不会饿肚子,更不会因为肚子饿去盗窃和拐骗。
    
    现在日子好多了,吃也好,睡也好,除了有月钱和分红拿,还有一大帮人给自己管理,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郑鹏感到安思顺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郑鹏笑着说:“不用这么紧张,我只是随口一问,刚才黄三说你了,还说了很多好话,好好干吧。”
    
    “是,东家”安思顺说完,又对黄三行了一个礼:“还要谢谢黄大哥侠义执言。”
    
    黄三呵呵一笑:“不用谢,只是举手之劳,再说某也没有说错,安公子,你做得很出色。”
    
    看到安思顺还想表示感谢,郑鹏连忙说:“好了,你们以后都是一个锅里吃饭的人,就不要再客套了,思顺,我问你,黄三说你来了以后,在阉割猪方面,好像有猪特的见解,以为你阉过吗?”
    
    刚才黄三提过,安思顺认真、好学,一到养猪场就立了大功,把阉割的小猪崽的成功率大大提高,怎么,你以前阉割过猪?”
    
    郑鹏有些好奇,要知阉割改良肉质的做法,是后世才出现的,老实说郑鹏只知原理,实施控制都没见过,黄三不是将军之子吗,还会阉猪?
    
    听到郑鹏发问,安思顺连忙应道:“回东家的话,小的并没有阉割过猪,取得成功靠的也是运气。”
    
    “说说,你当时是怎么想的?”郑鹏继续问道。
    
    这家伙...天生会阉猪?太扯了吧。
    
    安思顺解释道:“东家,小的没有阉割过猪,但跟族里的老人学过怎么阉马,到这里后盛蒙东家和黄大哥的信任,当了这里的主事,前同看到阉割小猪崽,小猪崽死得挺多,那些都是钱啊,无意中想起自己会阉马,心想都是牲口,应该差不多,每当阉割小猪崽时,就在旁边看着,因阉割死掉的小猪崽,都是先练练手再烧烤,运气还不错,捣弄了几次就行了。”
    
    解释的时候,安思顺有些眉飞色舞,老实说,这是他到养猪场后立的第一个功。
    
    也就是这个功劳,安思顺不仅坐稳了养猪场主事的位置,也大大提升了他的自信,对安思顺来说,好像一个流浪的艺人,突然找到了属于自己表演的舞台。
    
    郑鹏点点头说:“不错,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做到手勤、眼明、心清,好好干。”
    
    听安思顺说了,郑鹏这才想起阉割的手艺不是自己“首创”,要知在远古时人们就懂得捕捉和驯服野马,利用马匹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很多野马的性子都很烈,驯服起来很困难,也不知是哪位先人开创阉马的先例,阉割后的马匹会温顺很多。
    
    据记载,在西周时期,对马匹进行阉割已经很盛行了。
    
    真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
    
    “明白了,东家”安思顺说完,犹豫一下,有些小心翼翼地说:“东家,小的有一件事,不知该不该说。”
    
    “说吧,没事”郑鹏鼓励地说:“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无论什么事,说出来都商量。”
    
    安思顺深深吸了一气,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东家,现在养猪场大猪小猪加起来有八百多头,过几天还有二百多头猪要运到这里,这么多猪,每天消耗的粮食海了去,而每天产生的猪屎也很多,要知很多百姓视它们为田中宝,不少人一吃完就背个筐捡粪,把它丢弃了太可惜,要是收集起来去卖,路途太遥远,运费很高,不划算,河滩边不是有大块田地吗,我翻看过,挺肥的,能不能种些猪吃的东西,像猪草什么的,那样一来就是多出一点人工,养猪产生的猪屎也能变废为宝,到时规模大了,还可以养鸡、养牛什么的。”
    
    一口气说完这么多,安思顺有些紧张地看着郑鹏,生怕郑鹏觉得自己不务正业,而是喜欢瞎折腾。
    
    这就是人才啊,自己刚想说这个问题,没想到不用开口,安思顺已经想到了。
    
    郑鹏还没说话,一旁的黄三看着安思顺,幽幽地说:“好你个安思顺,刚才你不会偷听我们说话吧?”
    
    太厉害了吧,少爷刚刚跟自己说这个问题,黄三还在琢磨,没想到安思顺主动提了出来。
    
    难怪这个貌不惊人的安思顺,一来就能当上养猪场的主事,果然有二把刷子,不对,是少爷看人很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