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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诈取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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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些笨重,机动姓稍差,装填步骤也繁琐,但也有射程和穿甲的优点。而且,这种连烧火棍都不如的东西还大有改进的余地,就算是现在,用在防御中也是不错的武器嘛!
    
    朱永兴微微一笑,并不多做解释,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央带来的这几个人身上。
    
    “殿下,这几位是我族的寨主,努雄,罗布,锅匝。”央把这几位猛山克族人给朱永兴做了介绍。
    
    几个人上前口称殿下,行着鞠躬礼,态度恭敬,朱永兴赶忙回礼,说道:“几位寨主,不必如此客气,眼下未出缅境,我的身份切不可张扬于外,还请慎之。”
    
    当然不能让缅人知道此次造反叛乱有朱永兴参与,否则必向永历和小朝廷问罪,朱永兴的伎俩便有被戳穿的可能。正因如此,朱永兴穿着打扮都是猛山克族人的服装,他的身份更是只有寨老、寨主这样的重要人物才知晓。
    
    “缅关守军已不足千人,夺关而出当无问题。”经过了成功的伏击,又审讯了缅兵俘虏,缅关虚实掌握,央对胜利已经充满了信心。
    
    “还是谨慎小心,按计行事,少些死伤为好。”朱永兴对胜利也没有疑问,但还是表现得很镇静矜持。
    
    无疑,这样沉着持重的表现又给朱永兴加了不少分,几位寨主更显得恭谨尊重。既然已经把全族命运交到了朱永兴手中,当然就要奉迎他,毕竟他的身份在几位寨主眼中是仰视亦不能及的尊贵。
    
    几个人坐下商议了片刻,便纷纷散去,各自去做布置。眼前只剩下了缅关这个障碍,冲出去便是海阔天空。猛山克族人也许可以这么想,朱永兴却知道曰后的艰难。
    
    在史书上,常常把永历入缅作为一个标志,标志着南明已经无力回天,满清席卷天下之势已经不可阻挡。而朱永兴现在要做的却是阻碍历史车轮的滚滚向前,并逆历史潮流而动。自不量力,螳臂当车,蚍蜉撼树,以卵击石……有太多的词汇可以来形容朱永兴的举动,但他却偏偏要做一个中国的堂吉诃德,向着一个貌似强大无比的王朝发起挑战。
    
    执着,勇气,不过是来源于对中国惨痛历史的愤慨,来源于对中华民族屡遭浩劫的不甘,也来源于他对历史熟知的一点小自信。当然,做一个以身殉国的忠烈之士,对于朱永兴来说,还缺乏那份慷慨取义的绝决,只是现在有进无退,容不得他有另外的选择。
    
    ……………
    
    缅关,修筑得并不雄浑高大,若论规模,只相当于当时中原大地结寨自守的一个镇子。
    
    此时,太阳西斜,正懒洋洋地失去热力,而缅关城墙上,同样有着懒洋洋移动着的缅兵士卒。
    
    “嘿,好象是将军率部回来了。”随着一个士兵的喊叫,更多的缅兵向着南面张望起来。
    
    “没错,是将军的旗号。”
    
    “猛山克族不堪一击,一天不到就被打败了。”
    
    “嘿,我看见了,队伍中那些穿着花衣服的女人,一定是抓到的俘虏。”这个缅兵的声音陡然兴奋起来,伸手指点着。
    
    “今晚有取乐的事情啦,快开城门迎接将军。”想着女人,有缅兵已经急不可耐地向城下跑去。
    
    穿着缅兵服装的军队越来越近,队伍中间果然押着很多女人。只是周围的“缅兵”却显得很沉闷,没有挑逗取乐,甚至连说话的都没有,一个个面带污垢,闷声前行,似乎是行军消磨了太多的精力。
    
    城门一开,几个缅兵喜笑颜开地出来迎候,而赶到城下的“缅军”也不说话,队伍一拥而入。入城后,立刻分了开来,一些人马堵住城门,另一些则提着刀剑跑上了城墙。
    
    “你们——”城墙上的缅兵很困惑,跑过来的“友军”似乎神色不善。
    
    噗,一把刀猛砍过来,缅兵的脑袋掉了下来,血冲起老高,无头尸身软软的趴在了城墙上。
    
    城上的其他缅兵大吃一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杀啊!”随着一声呼喝,登上城墙的“缅兵”猛然间挥舞刀枪,怒吼着向惊愣在当场的守军扑去。
    
    城门口,猛山克族战士正踩着几名缅兵洒在地上的鲜血源源冲入,央甩掉了头盔,一头秀发迎风飘舞,率领着百多骑兵们飞快地掠过街道,向前冲去,把沿途的缅兵无情地砍倒。
    
    “杀啊!”喊杀声迅速蔓延,很快便充斥在整个缅关。
    
    “城破了,猛山克族打进来了。”到处是缅兵绝望的凄厉的呼号,在兵刃交击声中,惨叫声不绝于耳。
    
    ……………
    
    化装诈城啊,这个战术用在缅人身上,是不是有点太高级了?成就感不够强啊!嗯,是有点牛刀宰鸡的意思,有点太欺负人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挺好。
    
    朱永兴在梦珠的帮助下,穿上了一套明军的盔甲,在屋子里哗啦哗啦地走了几步,梦珠的眼睛里又冒出了炽热的光芒。能穿在朱永兴身上,当然是最好的,也不知是哪位明将在随永历入缅时留下的,被缅关守将所攫取,现在又落到了朱永兴手中。
    
    帅吧!虽然没有穿衣镜可以自我欣赏,但从梦珠的眼神里,朱永兴还是得出了这个结论。只是有些热,也有些沉,远不如大裤衩、背心、拖鞋来得洒脱自在。
    
    “殿下——英武。”在梦珠眼里,情郎怎样都是好的,而这锃明瓦亮的盔甲也确实打扮人。
    
    “呵呵。”朱永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你也去挑选一副合身的盔甲吧,入了滇省,若总是穿着民族服装,就不方便陪在我身边了。毕竟,这以后我身边的汉人会越来越多,还是,还是入乡随俗的好。”
    
    “我倒是更喜欢汉家女孩的服饰。”梦珠对朱永兴的建议并不太满意,大概也不喜欢冷冰冰的盔甲,“既是入乡随俗,倒不如就做殿下的侍女。”
    
    “做侍女太委屈你了,也令你们族长心生误解,以为我怠慢于你。”朱永兴摇了摇头,沉思了半晌,抬头笑道:“有了,给你个官职的名义,那就说得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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