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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零七章 春花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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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上的羽绒服,已经彻底划破,小2000块的东西,心疼的一塌糊涂。
    
    穿行在布满荆棘的树林里,寻找着乐锦的母亲和她的司机。
    
    一边走一边叫,这树林里可不仅仅有鬼那么简单,长年封山的树林里有野狼和猪獾,这东西可是吃人的。
    
    上个月我看到新闻,西南方向某边陲的老大爷,在家里睡觉的时候,被野猪给咬死。
    
    这亡羊补牢都不算事儿,那可是人命啦。
    
    “哎,谁呀!”
    
    “阿姨,阿姨,是不是乐锦妈妈呀?”
    
    “是呀,我在这儿呢,救命呀!”
    
    在我的嗓子接近报废的时候,还剩下最后一丝阳光,我终于找到了二姨,原来她崴了脚,一瘸一拐的在树林里走着。
    
    跟我想的一样,她压根没在这么复杂的地理环境中,做过野外生存,所以彻底迷了路,在这呆了一天一夜之后,整个人憔悴无比,脸上和手上全都被划破。
    
    抱着我失声痛哭,比见到了自己的亲儿子还亲。
    
    她问:“小伙子,他说你见过你,你是不是?”
    
    我知道她想问什么便说:“阿姨呀,你放心吧,我不是死人,我是道士,我来到村子里,就是想查明白,村子里为什么有那么多死人?你的司机呢?”
    
    阿姨哭着说:“不知道,乐锦让我走,一直让我走,而且她的手好凉,我知道怕是出事了呀。”
    
    阿姨哭了好半天,终于才算是稳定的情绪,问我,“小伙子,我女儿她?”
    
    我点头说道:“是呀,乐锦和他的朋友们已经死了,最重要的是,你得活着,活着离开这,现在我先背你出去,你别担心。”
    
    不能再回到村里,只能够从隔壁村子离开。
    
    来到了这路边上的时候,天已经彻底的黑了,而且连个像样的月亮都没有,整个半空中,乌云密布,黑压压。
    
    很人的感觉很是压抑,相当的不好。
    
    阿姨趴在我的背上,时不时的做顾右盼,吓得直哆嗦,不停的哭,哭自己那死去的女儿。
    
    好半天,我们总算是出了村道来到了通往镇子的路上。
    
    通往镇子上的道有路灯,总算是见到了一些光,我将阿姨放下来,说实话,背了一百来斤重的阿姨,我的腰都快断了。
    
    虽然我身强体壮,也有些吃不消。
    
    我说:“阿姨,村子肯定不能回去了,而且你的车也只能暂时放那里,咱们先在镇子上住一夜,明天再做打算,你给家里人打电话,让他们明天一早来接你回去。”
    
    “好!”
    
    阿姨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这样,而我一直背着她,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来到了一家旅馆。
    
    “老板,请给我两个房间。”
    
    “喔,好的,二楼,二百块钱。”
    
    我付了钱,将阿姨送到了房间,然后她依然相当紧张,我安慰她我就住在隔壁。
    
    而我终于可以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睡一觉,自从住进罗秀秀的家里以来,我感觉到自己的神经,每天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
    
    整个人都有些神经兮兮的,以至于我现在半夜根本睡不着觉,总是觉得会发生点什么事儿。
    
    不过我又想,村里今天应该没发生什么大事,乐锦的母亲已经被我救了出来,她的司机也不知道在哪里,如果时间太久,恐怕很难预料。
    
    咣当。
    
    瓷盆掉在地上的声音,吓得我从床上一下跳了起来。
    
    “我草,谁呀,吵死人了……”
    
    原本迷迷糊糊的我同,就已经极度的神经过敏,这一吓,胆都快吓破了。
    
    于是悄悄打开门,发现走廊里有一个肥肥的女人的背影,进入到我斜对面的第三个房间,这背影让我觉得有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因为它像村子里的春花。
    
    没错,时光倒流,这背影还真就是,已经活过来的春花,与我那天晚上所见到的一模一样,没想到春花居然都住在了旅社里,这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滋润。
    
    我倒是十分感兴趣,从神像那里活过来的人,究竟能不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
    
    如果能,那将颠覆我对以往鬼神的认知。
    
    也就是说,死而复生,这种事情是完全存在,因为就发生在我身边的李沟村。
    
    自从春花进了房间之后,我一直将自己房间的门虚掩着,就这么偷窥着她的房间,大约半小时之后,她再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只不过现如今穿的衣服已经不是刚才的外套。
    
    她轻声的关上了房门,似乎怕打扰了谁。
    
    我穿好自己的外套,跟在她的身后,除了旅社的门,她居然来到了镇子上的一家酒吧,而我紧随其后,徜徉在这灯红酒绿的酒吧里。
    
    只不过我醉翁之意不在酒,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来到这里。
    
    我始终注意着春花,没想到这春花还真不是盖的,没多会儿时间,便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子坐在他的身边,与她攀谈。
    
    最重要的是两人还相谈甚欢,偶尔还能够爆发出一阵阵的笑声,在推杯换盏之间,这感情升温极快,甚至还有一些亲热的动作。
    
    让我不忍直视,果然,现代人的审美方式,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再接着帅不伙与春花手牵手离开了,我赶紧将花了30块钱,买的这杯鸡尾酒给喝了,要不然岂不是浪费?
    
    一直追到小河边的杨柳树下,趁着夜色我躲在垃圾桶旁边,五分钟之后,传来帅小伙撕心裂肺的吼叫,这绝对不是爱的叫声。
    
    便一下子冲了出去,才发现春花居然咬下了对方的一只耳朵,那男子见到我,只好爬到我跟前,拼命的叫道:“兄弟救救我,这女人是个疯子,是个鬼呀,她刚才眼珠子都没了。”
    
    我相信这兄弟说的话,因为春花满身的鬼气,然后面容诡异的看着我们。
    
    我警告她说:“春花,我早就告诉你,事情根本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再这么下去,你就会变成不人不鬼的怪物!”
    
    她却叫道:“够了,我自己的生活怎么过,我明白,不需要一个外人来教我,不需要!”
    
    说完她一转身便跑了,这速度不比博尔特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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