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图书馆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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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某小城市,最近似乎如美国一般受到了恐怖分子的特别照顾。<>仅仅两周内,市里已经发生了十多起原因不明的爆炸案,无辜死伤者过百人。
自打前年大学毕业,周书已经在家里窝了整整两年。‘外面真是太危险了!’看着电视幸灾乐祸的他说出这种懦夫发言,又为自己宅在家里这一可耻行为找到了一个合乎情理的借口。
在这个大学生毕业既失业的年代,周书这朵大学学习英美文学专业的奇葩自然是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工作的。刚毕业那段时间他也曾踌躇满志,想要成为一名社会精英。经过几个月在出版界的求职碰壁,他的满志被消耗殆尽。忘了契机如何,总之现在的他加入了啃老一族,成天无所事事的在家中闲晃,以近两年时光。周书本人并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聪明,但他把自己的笨隐藏的很好,只是偶尔才会表露出来,做些异想天开的事情。
在中国这个国度,能称作异想天开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比如妄图以游戏竞技为主业的青年,在这个国家大把抓,周书就是其中之一。他会有这种想法也很自然,因为玩游戏是他为数不多的强项之一。目前的他正受到相当数量的游戏玩家追捧,因为其实力已经达到全国一线水准。在一些论坛和qq群里被人奉为大神的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只要自己的实力能够再强一点的话,真的可以靠玩游戏吃饭。因此,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他刚刚完成了一次马拉松式的游戏强化特训。此刻的他刚刚结束为期一个礼拜的训练,正准备看个电视,舒缓下心情就去睡觉。
在周书为数不多的强项中,最强的那一个无疑是熬夜!
此刻的他已经整整七天没合眼了,大部分时间都贡献在电脑前。如果是普通人,怕是早就因猝死上了本地新闻,成了杨永信和陶宏开教授的批判典型。可周书呢?没事儿人一样的正在冰箱里翻找能够当早餐的食物。
“老妈出差前存下的东西都吃光了呀……我有这么能吃吗?”
记得老妈堆了满满一冰箱的食物,为什么现在只剩下两根胡萝卜?
周书啃着萝卜,在洗手间镜子前打量着自己的脸。
嗯,黑眼圈是有一点,不过很精神。他伸了个懒腰仰天大喊:“拥有几百小时不用睡觉也没关系的特异功能真是太好啦!!!”
就因为这个奇异的特性,小时候周书的老妈曾有过一段时间以为周书患了什么奇怪的病,也曾带周书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表示孩子一切正常,除了有点近视外比普通人还要健康许多。周书还记得自己当记者的老妈带着怀疑精神,压根不信任医生的诊断十分坚信自己是得了什么罕见的病,并为此心焦不已。也还记得已经过世的老爸每次都会好言安慰神经质的老妈,让她不必担心,并意味深长的预言自己以后必然会出人头地。
出人头地?周书表示怀疑。不用睡觉是不用睡觉,可光靠这个又不能赚钱养家。而且吉尼斯世界纪录中最长时间不睡觉的那个老兄整整坚持了11天。周书自知自己最多也就是一个礼拜不睡,远不是人家的对手。
虽然周书不用睡觉,可饭还是要吃的。干嚼胡萝卜不顶什么事儿,于是他草草洗了一把脸,穿好t恤出门采购食物。
时值盛夏,正是小姑娘们争相露肉秀身段的季节。穿着一身淘宝评价为经济适用型的行头,周书来到了附近菜市场,捏着仅有的一张毛爷爷考虑着是该买点泡面存着,还吃该买点排骨奢侈一下。
反正都走到菜市场了,还是买排骨吧。泡面什么的家对门就能买,买那个回去我不是白走了这么远?
周书用自己的思考回路得到了答案,仅剩的财产缩水一半。
在回家的路上,心情不错的他突然被人从后面拍了下肩膀。
“哪个孙子呀?”周书回头,惊喜的发现是自己失去联系好久的高中好友王鸿飞。“哎呦,你小子!你tmd,哎呀,想死老子了!”
“可不就是我么!”来人是个西装革履油头粉面的年轻人,相貌有几分英俊。“来,不抱一抱吗?”
王鸿飞跟周书在高中时期是最要好的朋友。大学时期由于一些原因,周书换了高中的手机号和qq号码,于是便跟这位好友以及一众同学都失去了联系。
周书一把抱住老友,用容易令人误会的动作抚摸这王鸿飞的背部,拎在手中的排骨一甩一甩的往外溅射着红色液体。
“大哥,别这样。”王鸿飞尴尬的推开阔别多年的老友,有些后悔跟他开玩笑。没想到他拎着一塑料袋排骨还真的敢抱。“我对象还在呢,你整这么暧昧干什么。”
王鸿飞说完一把牵住他身边的一个漂亮女人的手,把她拉到周书面前。“我女友,刘颖。漂亮吧!”
女友?还是童贞的周书听到这俩字有点不开心。如果对方不是自己好友,恐怕已经在心底诅咒起他了。尤其是他的女友竟然还这么漂亮,就是有些眼熟,不过肯定没见过。
王鸿飞的女友刘颖毫无顾忌的上下打量着一身休闲的周书,把他看得都有些不自在了。作为女人,他很自然的拿眼前的男人跟自己的男友做了下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拿出来比简直是对自己男友的侮辱!
自己的男友一身商务正装,手表和领带夹、腰带,全部是名牌货。就连内裤都是几百一条的。再看对面。自己跟男友一晚上用掉的套套钱,就能买他一身了。
周书的t恤和休闲短裤确实惨了点,而且还穿着拖鞋。
出于人情世道,刘颖用非常商业性质的,在麦当劳员工脸上经常能看见的那种笑容向周书问好,并用客套的语气自我介绍。后者不是白痴,用膝盖都嗅出了对方那股轻蔑的意味。
唉,老王这么好一人,怎么不开眼找了这么个市侩的女人?他是真心这么想,并非出于妒忌。不过这些话不好说出口,兄弟之间说什么都可以,但是不能议论对方女人的是非,容易误会。
“哎呀,碰到你可真是太好了,简直就是天意。来,电话号码!”王鸿飞掏出手机,正是那款时下的街机,苹果。
周书嫌弃的看了一眼这洋牌子,潇洒的从身上摸出自己的爱国品牌,中兴!跟好友交换了号码和qq,他还趁乱对着王鸿飞和他女友拍了几张照片。
“行了,搞定。老王呀,一起去我家吃一顿吧,我做你最喜欢的排骨给你吃。”
刘颖嫌弃的翻了个白眼。“不用了,我们正要去上班呢。”王鸿飞在一旁点头。
“上班?”周书看了下手表。“上午十点你上个毛的班呀?”
王鸿飞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前面市统计局。我是个副职调研员,我妈给我搞的。你懂的,不多说。”
“哦~”周书恍然,“四大闲之一呀。”周书隐约记得眼前这货的老妈是市里领导。“没想到你竟然走上了这么一条不归路,老子羡慕你呀。”
“呵呵,也没什么。闲是闲,可没啥更进一步的可能了。工资倒是还可以。”
周书非常感激老友没问自己的近况,要不然他还真不好回答。王鸿飞多少也是机关人员,看得出老友混得似乎不怎么好,也就识趣没在女友前多事。这种话要问也得私下问。
可并不是所有的机关人员都有王鸿飞的眼力劲。刘颖跟王鸿飞是一个单位的,出于攀比和虚荣,她残忍的向周书问道:“您看起来也很休闲呀。在哪里高就呀?”
高就?高你妹!老子每个月从老妈那里拿400块零用钱的事情能告诉你吗?
王鸿飞一把将女友推开,尴尬向老友胸口捣了一拳。“我跟刘颖准备年底结婚了。你小子呢?有对象了么。”
“有。”有个毛线。“我现在就是一家庭主夫,靠对象养活。”不知出于哪根虚荣的神经,周书随口编了个不太正经的瞎话。说完还挑衅的看了刘颖一眼。由于他从小就不善于说谎,导致这些说辞完全没有说服力。刘颖被男友推了一下,发觉是自己坏毛病上来多了嘴,心中愧疚之下对于周书的那个不友好的眼神……还是出于本能的瞪了回去。
“真的呀?你对象是男人女人?”王鸿飞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为老友撑面子,顺着话题就问了下去,调侃意味居多。
周书一排骨抡向老友,玩笑道:“女人,漂亮着呢。我知道你上学那会儿就惦记着老子的美色,不过老子还是比较喜欢女人,你是个好人!”
“行了,别闹了。”被发了好人卡的王鸿飞看了看时间,“我这上班快迟到了。能碰巧遇到你真好,正巧我们这周末,其实就是后天有同学聚会。自驾去隔壁x市吃海鲜泡温泉,三天两夜,你能来吗?带对象。”
“对呀,把你女朋友带来。”刘颖在一边接话,“我也得跟着去,女生多一点也好作伴。”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那眉飞色舞的表情明显就是‘是好马就牵出来出来溜溜’的意思。
“不能……”我浑身就50块钱了,老妈得下礼拜一才回来。而且我也没对象可带。
可是人家特意叫我了,我怎么看都是个闲人,说不去真的不太好……
周书扶着额头故作为难的样子,“额,似乎也可以。”他改口道,“看看吧,明天给我打电话问我一声。兴许能去。”一会回家想想办法,看看能凑来钱不。
“嗯,就这么说好了。目前已经联系到了二十个我们班的同学,加上他们对象能有三四十人。明天我再打电话,你是一个人来还是带对象说一声,到时候给你安排车位。其实我是负责借车的。”
周书随意应了声,然后跟忙着上班打卡的两个公务员说了拜拜。一回到家,他丢下排骨就犯起了难。“tmd,除了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往人屋里倒汽油贩高利贷外,还能上哪弄点钱去呢?”
裤兜里的五十块明显是不够呀。三天两夜的,成年人之间的聚会,怎么着也得一千块以上吧?带女朋友啥的就别想了,我认识的漂亮女人通常只在电视上出现,想弄个假的都没戏。
周书此刻也不怎么饿了,啃着冰箱里最后的那根胡萝卜在屋子里转磨磨。
“把我的ps3卖了?”不行,这太心酸了。而且老子也舍不得那些完美存档。“那还能卖点啥呢?”
周书的目光在屋子里来回扫过,从电视到电脑,再到衣柜和杂物箱。“难不成要我去借钱?”仔细想想,我压根就没有能借钱给我的朋友!算了,还是别去了,我这个失败的人还是别参加那种装逼会了。万一那边人聊天竟聊什么,‘哎呦,我刚从米国读完博士回来,一回来呀,这祖国的空气真是让我受不了。’‘哎呦,最近大盘又往下砸了,分分钟呀,我就没了几十万,可愁死我了。’之类的话,我估计我控制不住殴打这帮人的冲动。可不去的话,我的面子怎么办?人家都叫我了……
就在周书犹豫不决的时候,他的视线再次移到了杂物箱上。
“老子记得老爸似乎留下了一个金子做的饰品,挺宝贝的一直不让我动。”小时候拿出来玩过一次,差点被他给打夭折。“那东西应该就在这箱子里,与其放在那里落灰,或许应该趁着金价没跌拿出来卖掉?”
周书心中的天平衡量着着老爸遗物和参加装逼会哪边更重要,得出的结论是:先把东西找出来看看!
杂物箱里的东西很多,大多的影集和早已排不上用场的名片。周书父亲留下的一只精致的木匣子被放在最底下压箱。不孝子将其拿了出来,晃了晃。里面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动。打开盒子,一只拳头大小的金色钥匙出现在眼前。
那是一只非常有时代感和厚重感的大个钥匙,像是陈列在首饰店的装饰品。虽然放在盒子里不知道多久没拿出来了,却非常的干净,和新的一样。
难道老妈寂寞的时候会拿出这东西来擦擦?睹物思人?要不然怎么保养的这么好?
想到这里,周书一点儿想拿它卖钱的心思都没有了。万一被老妈发现,那啃老族的自己在老妈心中的人渣等级又要提高了。
周书拿着钥匙把玩着,突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他有些后悔为什么不买点做起来简单省时的东西,然后抱怨着走进厨房洗干净排骨架上高压锅开炖,黄金钥匙被他丢到一边。
当排骨煮熟又被勾上了糖醋汁装盘,米饭也热腾腾的从电饭锅里被挖到碗里端上饭桌,周书家大门突然被人咚咚的叩响了。
谁呀?这么讨厌。
周书去开门,只见对门的王大爷站在门前。
“哎呦,王大爷。您来的正好,我刚做的糖醋排骨,吃饭没呢?进来陪我喝点?”周书一个人在家闲的时间长了,寂寞让他变得热情好客。
“诶?不对呀,王大爷。您的帕金森治好了?手咋不抖了呢?”
王大爷在门口微微一笑,然后一个让周书浑身冒冷汗的声音响在了他的耳朵里。那声音似乎是鸽子在叫,咕噜咕噜的非常诡异。更可怕的是,这声音是眼前的王大爷发出的,而且他能够听懂这咕噜咕噜是什么意思。
“……您?”周书脑袋一痛,一屁股坐在地上,用看丧尸一样的惊恐眼神看着王大爷。“……你是谁?”
“我叫做‘圣’。大图书馆的遗民,您好。”